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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评员培训和资格审核等相关问题的函

 

新职鉴字[2009]18

 

关于考评员培训和资格审核等相关问题的函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我中心依据各地、各单位年初上报的考评员培训需求,下发了2009年各职业(工种)的考评员培训计划(新职鉴字[2009]10)。各地均做了大量的摸底上报工作。但从阿克苏、喀什等地报来考评员培训的实际人员名单及资格情况来看,仅有个别人员符合考评员(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申报培训资格要求。为严格考评员资格条件、确保考评员培训及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原计划安排暂缓执行。

请各地在原有摸底和统计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具备考评员资格且需培训人员,并于615日前将符合条件,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申报职业上报我中心,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做出考评员培训的具体安排。请各地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联 系 人:米合古丽、杨芳

联系电话:0991-6127562

    真:0991-6127561

E mail379404546@qq.com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送:厅培训处,自治区各有关厅、局、行业、院校、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央驻疆企业,各直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